|
贾湖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文件通知,我公司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编号:323(省厅名单发布中的企业编号),依据文件要求,需在名单公布1个月内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我公司符合《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中“(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公布的主要信息应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相关信息,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贾湖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集白酒科技研发、生产酿造、销售服务、储藏品鉴、文化展示、酿酒原料种植、农业休闲观光于一体的河南省*白酒企业,涵盖“酒、农业、旅游”三大产业链条,实现了三产融合、文旅联动,隶属河南大地集团。现有员工近500人,其中*白酒评委3名,省级白酒评委7名,国家高级注册品酒师9名,高级酿酒师6名,高级酿酒技师19名,注册资金1亿元。企业一直以来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拥有国内*的控温制曲车间和“省级科技研发中心”,建成了集贾湖酒文化、舞阳文化、商业藏酒为一体的大型特色文化展览馆,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文化载体和靓丽名片。 一、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有毒有害原料情况 企业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2 企业有毒有害原辅料情况表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厂区共设置2个废气排放口(锅炉废气排放口、破碎废气排放口)和1个废水排放口,所有排污口设置均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1996]470的要求,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适应的环保保护图形标志牌。采样口的设置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1)废气: 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废气、原料粉碎粉尘。 ①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目前生产使用外购蒸汽。锅炉备用。 ②原料粉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共3台粉碎机,3台粉碎机安装1台脉冲除尘器处理,原料粉碎粉尘经脉冲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表2 废气污染物产排分析
注:1、数据来自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检测报告(政检测字(2023)J1415号)和2023年全年废气在线检测。2、锅炉备用,未检测。 (2)废水 排放废水包括冷却循环废水、酒瓶清洗水、底锅水、纯水制备排放的浓盐水和反冲洗废水。各工序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设计规模为180 m3/d。厂区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出水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漯河市环保局要求,经处理后的污水小部分用于厂区绿化水,其余部分经管网直接排入舞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表4 废水污染物产排分析
注:数据来自河南政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检测报告(政检测字(2023)J1415号)和2023年全年废水在线检测。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023年10月11日,贾湖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10月12日在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11121-2023-039-M,企业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表4 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