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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金展木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夏邑县金展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夏邑县产业集聚区康复路西段南侧,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于2016年投产,公司占地面积9.6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6.8万平方米,是一家专业生产高档家具板、贴面板、实木多层地板、建筑模板等产品的出口创汇型企业。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废气:主要为锯边、砂光废气,热压、覆膜废气,调胶、涂胶废气以及锅炉废气。锯边、砂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热压、覆膜废气,调胶、涂胶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河南名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10月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MK-23AC061-G)可知,锯边、砂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6.8mg/m3,排放量为0.715t/a,热压、覆膜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甲醛排放浓度分别为10.2mg/m3、2.9mg/m3,排放量分别为0.87t/a、0.248t/a。调胶、涂胶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甲醛排放浓度分别为11.2mg/m3、3.8mg/m3,排放量分别为0.89t/a、0.304t/a。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1mg/m3、12mg/m3、21mg/m3,排放量分别为0.145t/a、0.57t/a、0.986t/a。废气排放情况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以及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 废水:企业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一步处理。由河南名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10月7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MK-23AC061-G)可知,生活污水总排口COD、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155mg/L 、17.7mg/L,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主要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条、废面粉袋、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噪声:由河南欧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ON-23CK091)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19年12月16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2022年12月16日进行了延续,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1140079194113XU001T。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7年12月15日。企业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补充完善现有的各类设施运行台账、原辅料消耗台账等内容,已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监测和信息披露。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3年2月3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11426-2023-002-L,风险等级为一般,企业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夏邑县金展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有应急救援机构,初步形成了安全防护及应急保障系统。厂区现有的预防措施基本能满足厂区应急需求;厂区配备了较为完善的应急设备、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