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
1.总则
为促进清洁生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知,结合公司2023年生产实际情况,现公布以下相关信息,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 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
3.公示类型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4.公开信息
4.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与飞;
企业所在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
企业联系人:孟伟,联系电话:0374-5787108。
4.2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表1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序号 | 名称 | 数量(t/a) | 用途 |
1 | 矿物油 | 104 | 机械设备液压、润滑使用 |
4.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表2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表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t/a) | 排放方式 | 是否超标/ 是否超总量 |
废水 | 总锌 | *大值:0.34 (限值:2.0) | 实际年排放量:0.555 (排污许可总量:/) | 处理后外排,间断排放,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 否/否 |
氟化物 | *大值:1.81 (限值:10) | 实际年排放量:8.192 (排污许可总量:/) | 否/否 |
4.4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表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
序号 | 危废名称 | 产生来源 | 产生量(t/a) | 处置情况 |
1 | 废矿物油 | 采掘机械 | 17.688 | 委外利用 |
4.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于2023年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并在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建安分局备案(备案编号:411023-2023-011-L),公司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①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提高资源开采洗选效率,从源头减少废物排放,从而减少环境风险;②推进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努力减少、代替有毒有害原料使用,从而减少有毒有害物质或危险废物排放;③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治理污染物排放,减少排放浓度及总量,从而减少环境风险;④提高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从而减少环境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