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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文件通知,我公司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编号:1(省厅名单发布中的企业编号),依据文件要求,需在名单公布1个月内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我公司符合《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中“(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公布的主要信息应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相关信息,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中原铝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4年,公司位于荥阳市城关乡五龙工业园G310北侧洪界村,占地66700平方米。 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厂区共设置4个废气排放口所有排污口设置均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1996]470的要求,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适应的环保保护图形标志牌。采样口的设置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1)废气: ①熔炼炉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2台熔炼炉(1用1备),2套熔炼炉共用1套处理设施,经1根排气筒排放,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产生的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经“袋式除尘+喷淋塔+SCR脱销”处理后,经20m高的烟囱排放。排放口DA001。 ②冷轧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因子:油雾、非甲烷总烃,经冷轧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引入冷轧机配套的油雾净化装置进行处理,然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120mg/m3,10kg/h)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80mg/m3)的要求。排放口DA002、排放口DA003。 ③辊涂工序废气和危废间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物、氮氧化物、苯、甲苯、非甲烷总烃等,采用蓄热燃烧(RTO)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排放口DA004。 表3 全厂大气污染物产排分析
注:数据来自2023年2月河南昌兴泰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TJC/HJ2023012801。 (2)废水 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RO浓水。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排入市政管网,*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纯水制备系统每天工作8h左右,纯水制备量约为48m3/d,RO浓水产生量约为20.6m3/d,这部分废水主要为盐类、SS,属于清洁下水,这部分废水用于公厕冲厕及喷淋塔补水,实现综合利用,多余部分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现有厂区内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总面积300m2,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GB18597-2023)的规定设置“三防”措施,并设置有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同时企业加装了视频监控设施。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由专人负责,制定有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做了记录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情况。 表4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中原铝业制定了应急管理制度,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及联系方式,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制定了危急事件的预防措施,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2022年11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2022年11月1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11月15日,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10182-2021-047-L,企业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