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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宏大圣导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4﹞14号)文件通知,我公司被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编号:290(省厅名单发布中的企业编号),依据文件要求,需在名单公布1个月内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我公司符合《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中“(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公布的主要信息应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一、企业基本情况 濮阳市宏大圣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现有厂区位于濮阳市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精细化工园区。厂内现有工程为年产2000吨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3000吨对氯苯基异氰酸酯、1万吨油田助剂。 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有毒有害原料情况 企业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2 企业有毒有害原辅料情况表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厂区共设置5个废气排放口和1个废水排放口,所有排污口设置均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1996]470的要求,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适应的环保保护图形标志牌。采样口的设置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1)废气: ①锅炉废气:1 台6t/h 燃气锅炉,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袋式除尘器+双碱脱硫”装置处理后,达到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中要求后排放。废气排放口DA001; ②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脂产品尾气:蒸馏尾气和干燥不凝气分别设置了尾气处理,蒸馏尾气处理措施为“冷凝+一级盐酸喷淋塔+一级水喷淋塔”,干燥不凝气处理措施为“冷凝+一级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分别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值能够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石油化学工业排放限值要求。排放口DA003、排放口DA004; ③对氯苯基异氰酸酯产品尾气:设置2 套(并联)“冷凝系统+二级降膜吸收+三级水喷淋+一级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后由经25m 排气筒排放;排放口DA005; ④油田助剂车间有机废气:设1 套“冷凝系统+二级水喷淋(水)+一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各产品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由经25m 排气筒排放;排放口DA005; ⑤废水处理收集废气,污染因子: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采用经“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高排气筒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后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DA006; 表3 废气污染物产排分析
注:注:数据来自广远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7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光远检字第(E2023070324)号和2023年废气在线监测年度报表。 (2)废水 ①对氯苯基异氰酸酯产品生产废水、油田助剂(黏土稳定剂产品)生产废水、油田助剂(防膨剂产品)生产废水和水喷淋及碱喷淋吸收装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②纯水制备系统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水通过厂区总排口直接排放进入濮王污水处理厂。 ③办公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通过管道送往濮王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金堤河。 表4 废水污染物产排分析
注:数据来自广远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7月2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光远检字第(E2023070324)号和2023年废水在线监测年度报表。 四、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表5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022年6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7月20日,在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10926-2022-020-H,企业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