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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装置区)(原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2022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公示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装置区)(原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公示

1.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装置区)原名为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1022日被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更名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装置区)。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装置区)成立于2010年,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装置区)主要产品为乙二醇,采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与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拥有、世界首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制乙二醇合成技术,设计产能为2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依托中原大化煤化工项目而建,属于甲醇装置的嫁接项目,工艺生产过程所需公用工程(蒸汽、水、电、压缩空气、氮气等)和原料(一氧化碳、氢气、氧气和甲醇)均从中原大化进行采购,全部通过密闭管道输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均再次通过管道送中原大化煤化工进行处理。其中项目所产原料解析气返回中原大化甲醇装置;精馏不凝气、装置尾气送火炬燃烧处理,硝酸钠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已通过验收。

本次审核范围包括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装置区)的生产区和办公区。其中生产区包含乙二醇生产装置(不含原料气净化PSA装置,原料气PSA装置运行费用全部由中原大化承担)和DMC生产装置。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装置区)属于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C2653),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需每5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等文件精神,于20223月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22926日本项目通过了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20238月底本轮审核工作全面完成,20239月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

本轮审核重点为乙二醇装置,通过现场调研及数据分析,共筛选和汇总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24个,其中22个可行的无低费方案,2个可行中/高费方案。2个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B1(粗乙二醇中增加溶氢回收系统)、C1(合成尾气治理项目)。截止目前,24个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方案实施后,减少用电量138.21kwh/a;减少1.7MPa蒸汽用量约7920t/a;减少除盐水用量约3.48t/a;减少一氧化碳用量约38.02t/a;减少氢气用量约123.2t/a;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373.49t/a;方案总投资260.2万元,实现经济效益507.08万元,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持续清洁生产阶段,公司认真总结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经验和不足,决定成立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将更深入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取得更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具有生态环境规划、清洁生产审核、农业综合开发

生态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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