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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万通汽车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郑州万通汽车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5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郑州万通汽车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追求打造成为用户信赖,社会尊重的轮胎服务平台企业,企业一直以“坚持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宗旨。郑州万通汽车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俗工业园区文德路9号,公司占地面积20.8亩,办公大楼和仓库面积共11325.24m2,采用冷翻工艺年翻新卡车钢丝轮胎、巴士钢丝轮胎共2万套,翻新轮胎均为废旧轮胎。于2011年8月投入生产。 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废气排放主要为大打磨、小打磨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粉尘的主要成母为胶体表面的灰尘和橡胶颗粒物,打磨粉尘采取旋风除尘处理后由6m高排气筒排放。因无组织排放按照源高分类属于面源,对附近环境影响较大,一般排气筒高度小于15m认为是无组织排放。 根据河南中天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7月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220927)可知,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1.0 mg/m3标准限值。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由万通汽车轮胎有限公司化粪池(停留时间超过24h)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规定的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河南中天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7月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J220927)可知,出水口各污染物中COD、SS、氨氮、BOD5排放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3)固废:企业主要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检验不合格的废旧轮胎、打磨过程产生的橡胶边角料和废气处理措施收集的粉尘、疏化胎面胶包装袋、次品。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间。 (4)噪声:厂界四周各点位昼夜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表2 企业污染设施运行情况一览表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郑州万通汽车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0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为914101047551580767001X。有效期为:20220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04日。 五、风险防范措施 郑州万通汽车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有《郑州万通应急预案》(编号:ZZWT-CX—19)。包含应急设备及资源、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环境控制程序、废弃物控制程序、郑州万通消防应急制度、郑州万通治安应急制度等内容。 郑州万通汽车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有应急救援机构,初步形成了安全防护及应急保障系统。制定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大气污染事件应急措施等。厂区现有的预防措施基本能满足厂区应急需求;厂区配备了较为完善的应急设备、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