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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 2023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年产50万千升啤酒项目位于新郑市薛店镇暖泉路16号,为迁建(异地搬迁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312亩,建设年产50万千升啤酒生产线,投资为9亿元,环保投资3369万元。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单位名称 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 91410104170194848T 法定代表人 李鹏 生产地址 新郑市薛店镇暖泉路16号 所属行业 C1513啤酒制造业 设计生产规模 年产50万千升啤酒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臧艳艳13949036806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106630千升啤酒 表2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2022年消耗量 用途 1 液氨 2020年购买4吨液氨,至今未更换 制冷剂 二、企业排污信息 废气:根据河南人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12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G22KM0204可知,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9~2.4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3~6mg/m3,烟气浓度<1;根据河南人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8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G22HM0502可知,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4~26mg/m3,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表1燃气锅炉标准(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30mg/m3)。 根据河南人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9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G22IM0603可知,破碎投料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7~4.8mg/m3,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氨排放浓度为3.60~3.66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253~0.275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0.203~0.475mg/m3,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浓度0.54~0.72mg/m3,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排放浓度0.017~0.048mg/m3,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浓度<10~13,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 97-1996)表2二级标准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颗粒物放总量为0.21 t/a,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105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252 t/a,满足排污许可证中总量要求。 废水:根据河南人久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12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BG22KM0204可知,排放浓度:pH7.48~7.87、色度5~6倍、悬浮物6~7mg/L、BOD5 11.3~13.4mg/L,排放量:悬浮物0.012t/a、BOD5 0.021t/a,满足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要求。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新郑市薛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河南省地方标准《啤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1-2011)表2中预处理标准A的要求。 固废均有合理处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 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20年9月29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10104170194848T 002V。有效期为2020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8日。企业已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补充完善现有的各类设施运行台账、原辅料消耗台账、产品产量台账、原辅材料台账等内容。 五、风险防范措施 2021年5月16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410184-2021-028-M,企业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郑州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建立有应急救援机构,初步形成了安全防护及应急保障系统。制定有泄露事故应急措施、火灾事故应急措施、大气污染事件应急措施等。厂区现有的预防措施基本能满足厂区应急需求;厂区配备了较为完善的应急设备、应急设施和应急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