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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钇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濮阳钇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3322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濮阳钇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11月,位于濮阳市濮阳县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兴户路东侧,公司占地面积为60余亩(40692m2),是一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

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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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1、废水

生产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真空泵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同循环冷却水排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根据企业2022816日环评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可知,企业废水排放COD、氨氮、PH、悬浮物等检测浓度分别为62mg/L0.62mg/L7.39mg/L,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6-2012)标准及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纳水质要求。

根据企业2022年报表可知,企业COD、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1.247887t0.009558t,满足排污许可证COD、氨氮许可排放量5.6t/a0.76t/a

2、废气

厂区①1#2#产品氯化废气经3级水吸收+2级碱液喷淋预处理、1#产品精馏废气经1级碱液喷淋预处理、3#4#产品合成废气经3级水吸收+1级碱液喷淋预处理、3#4#产品精馏废气1级碱液喷淋预处理+5#-10#产品合成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工艺废气经1级碱液喷淋预处理装置+③罐区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④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气+⑤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并经2级碱液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远紫外准分子UV光解催化氧化+25m高排气筒排放。⑥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烟气再循环技术装置+15m高排气筒。

根据企业2022816日环评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可知,碱液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出口二甲苯、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氯气氯化氢、甲苯检测浓度分别为5.18×10-2mg/m32.02mg/m35.37×10-2mg/m313.4mg/m31.45mg/m311.3mg/m39.98×10-3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4.07×10-4kg/h1.59×10-2kg/h4.22×10-4kg/h1.06×10-1kg/h1.14×10-2kg/h8.91×10-2kg/h7.85×10-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9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标准要求。燃气锅炉排气口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ND22mg/m32.8mg/m3,折算浓度分别为ND25mg/m32.1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ND4.97×10-2kg/h6.27×10-3kg/h,企业锅炉废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根据2022816日环评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可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有机化工业排放限值要求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根据企业2022年报表可知,企业VOCs、氯化氢、氨气年排放量分别为0.000082t0.0209t0.0173t;满足排污许可证VOCs许可排放量9.619t/a

3、固废

厂区产生固废主要为蒸馏残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原料废包装等。

1)蒸馏残液

企业产品氯甲基异丙基碳酸酯、氯乙基异丙基碳酸酯、三异丙基丙烯酸硅脂、三异丙基甲基丙烯酸硅脂、六甲基二硅烷、三甲基溴硅烷和溶剂提纯过程中均会产生蒸馏(精馏)残液,产生量共计47.7t/a,该类废物属于危险固废,废物类别为HW4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液),定期交于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废活性炭

企业废活性炭的产生环节主要有生产过程中对水相中的有机物进行吸附及废气处理过程中对废气进行吸附,产生量为62.6t/a,属于危险固废,废物类别为HW4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吸附介质),定期交于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3)污水处理站污泥

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20t/a,属于危险固废,废物类别为HW45(废水处理污泥)。其主要成分为有机质,不含重金属物质,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含水率90%以上,污泥经过板框压滤机压滤至含水率60%后,收集后送至危废间暂存,定期交于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4)废原料包装

厂区原辅材料多以桶装或袋装入厂,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原料包装,产生量为4t/a,属于危险固废HW49,分类收集后在原料仓库内暂存,在相应的原料仓库内设置专用原料空桶存放区,然后交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

4、噪声

企业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治理后,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于2021113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109282021022M

由于环境风险具有突发性和短暂性及危害较大等特点,必须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加以防范,加强控制和管理,杜绝、减轻和避免环境风险。为了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危险废物泄漏、废气事故排放等事故以及以上事故造成水体、土壤、大气污染等二次污染的发生,濮阳钇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关键设备、区域应设置充分的预防措施,同时加强管理。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具有生态环境规划、清洁生产审核、农业综合开发

生态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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