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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濮阳绿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是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濮阳市大化实业公司于20044月出资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坐落于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现年产蜜胺泡绵(三聚氰胺泡沫塑料)20万立方米,一举打破跨国公司长期以来在该领域的技术垄断,填补多项国内空白。《财富》中文网与英文网同步全球发布2014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以2013357.618亿美元的营业收入位列第328位,成为河南省*本土上榜企业。绿宇泡绵公司是强制性国标《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及标识》的推广合作单位,是国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编制单位。。

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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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濮丰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0233月检测报告(报告编号:PF20230228059)可知,企业废气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要求;企业废水由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该厂区污水处理站20232月在线检测数据可知,企业COD、总磷、总氮、PH、氨氮月均值分别为23.86mg/L0.452 mg/L7.202 mg/L7.270.94mg/LCOD、氨氮年排放总量为0.68t/a0.017t/a。厂区废水外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固废均有合理处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环境风险主要有: 发泡尾气处理装置非正常工作,燃烧过程将导致严重的大气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 ①发泡尾气处理装置的关键设备焚烧炉及其自控系统引自国外,技术先进,设备运 行可靠,尾气报警系统与生产线中央控制系统联锁,当尾气排放达不到工艺控制要求时, 发泡工序立刻停止发泡生产,切断发泡尾气的产生源。 ②尾气处理系统的主要动力设备如空压机、风机等按工艺要求配备台,一开一备,减小尾气处理系统事故停车的次数。 ③工程配备一台备用发电机组,当厂区出现突然停电情况时,能及时供电,保证尾 气处理系统及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


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

具有生态环境规划、清洁生产审核、农业综合开发

生态工程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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