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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世纪嘉美家俱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清丰世纪嘉美家俱有限公司 2022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清丰世纪嘉美家俱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世纪嘉美家具厂,始创于2000年。2016年7月作为首批京、津、冀家具产业转移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入驻河南濮阳市清丰县家具产业园区,是一家专业从事实木家具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家具企业。 工厂位于清丰县人和大道与江渎路交叉口,现占地面积55000平方米,共有厂房7栋,辅助生产用房2栋、办公楼1栋,拥有优秀的员工300余人。主要经营范围:实木套房家具、全屋订制、木材销售、五金批发。 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废气:企业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木料加工、批灰打磨产生的粉尘;拼板擦色产生有机废气;喷涂工序产生的主要为粉尘(漆雾)、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食堂废气。 其中木料加工、批灰打磨产生的粉尘经负压引风+中央除尘器处理,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出;喷涂工序废气经水帘喷漆室+催化燃烧处理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出;拼板工序废气经水喷淋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置,通过烟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 根据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玖环检字((E20211021794)号))可知,企业各排放口处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厂界处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企业废水主要包括喷漆房水帘废水、水喷淋塔废水、厂区清洗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喷漆房水帘废水、水喷淋塔废水、厂区清洗废水一并汇入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废水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送清丰县姚庄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潴龙河。根据河南中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中玖环检字((E20211021794)号))可知,厂区废水外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表4二级标准。 固废:企业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有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废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废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及时交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废机油、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产原料产生的废油漆桶、废胶桶。其中水帘喷漆室循环水中的漆雾絮凝剂吸收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形成漆渣沉淀,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油漆桶、废胶桶、废机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噪声:企业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开料锯、排钻、雕刻机、双面刨、砂光、精密锯和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企业对高噪声设备采取进基础减振,隔音等措施,最终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