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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信息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 为了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位于柘城县慈圣镇1.5公里,柘睢公路旁,于1995年建成投产。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为2006年原河南省环保局审批的8家“集中生产、联合治污”的企业联合体之一,8家企业中5家企业已经停产,正产生产的企业有3家,分别是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柘城县锦城皮革厂和柘城县腾飞皮革皮毛加工厂。目前3家企业共用一套污水处理设施。 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于1995年建成投产,总投资3500万元,设计年生产能力为30万张标准牛皮,柘城县宏泰制革有限公司于柘城县锦城皮革厂、柘城县腾飞皮革皮毛加工厂共用一套设计处理规模为3500m3/d的污水处理站,可满足日常生产需要。企业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1 企业基础信息情况表
二、审核前排污信息 废气:包含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是①甲醇锅炉产生的烟气,②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排放废气。根据2021年4月监测数据可知,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89-2021)的标准要求。表3燃油锅炉限值;根据2016年的现状评估报告中的监测数据可知,企业厂界、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废水:含铬废水通过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与生产综合废水一同进行生化处理。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全厂办公楼、食堂、职工宿舍产生的废水,与生产综合废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水部分(约15%)回用,剩余废水排入厂南的李滩东干渠,向东入废黄河,最终进入惠济河。其中含铬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铬鞣废液直接循环利用+废铬液加碱沉淀”工艺,综合废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氧化沟+芬顿氧化+气浮”,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2新建毛皮加工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浓度限值及河南省地方标准《惠济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18-2014)表1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2新建毛皮加工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浓度限值。 固废: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中进行管理。 噪声:公司厂界南厂界、东厂界、北厂界、西厂界噪声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