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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瑞达矿业有限公司栾川县瑞达矿业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1月30日在栾川县主持召开了栾川县瑞达矿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栾川县环保局、栾川县瑞达矿业有限公司、咨询单位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专家组名单附后)共计15人。与会人员听取了该公司和咨询单位对生产、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工作过程和绩效的介绍,以及对审核过程和报告的详细说明,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栾川县瑞达矿业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开展了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该企业组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管理机构,制定了审核计划和清洁生产考核目标。制定的审核计划和业绩考核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实施无/低费方案和部分中/高费方案后,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验收组原则同意栾川县瑞达矿业有限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建议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经修改完善后可上报洛阳市环保局。 三、企业和咨询单位应做如下整改: 1、补充该企业环保审批合法手续介绍,核实企业现状污染物处理处置情况及现状监测资料,细化环保治理设施分析内容。 2、核实近三年产品产量,完善原辅材料种类及消耗量,校核水量平衡图及物料平衡图。 3、清洁生产水平定位应与同行业进行对比,选取工艺装备、资源能源、污染物、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合理定位企业现状清洁生产水平。 4、根据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状,合理选取设置清洁生产近、远期目标值,并结合清洁生产方案对目标实现可达性进行分析。 5、优化本轮清洁生产方案,核实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环境效益、经济效益计算内容,进一步细化中/高费方案内容介绍、方案可行性及环境经济分析等内容。 6、校核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及持续清洁生产方案计划。 专家组长:王大伟 二O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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