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栾川县益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栾川县益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6月2日在栾川县主持召开了栾川县益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栾川县环境保护局、栾川县益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单位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的领导、代表和会议上邀请的专家(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听取了了栾川县益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咨询单位对生产、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工作过程和绩效的介绍,以及对审核过程和审核报告的详细说明,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栾川县益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开展了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该企业组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管理机构,制定了审核计划和清洁生产考核目标。实施无/低费方案和中/高费方案后,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 二、审核报告符合国家和我省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较规范,选择的清洁生产方案具体,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三、验收组原则同意栾川县益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审核报告应对以下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⑴ 合理设置清洁生产目标,并结合洁生产方案对目标实现可达性进行分析。 ⑵ 优化企业上料方式,建议增加减少无组织排放清洁生产方案。 ⑶ 增加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方案内容,进一步核实项目氟化物平衡。 栾川县益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应在生产过程中不断采取清洁生产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