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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鹤壁市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12月11日在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 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鹤壁市环境保护局、鹤山区环保分局、技术咨询单位河南省中原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的领导和特邀专家(验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维恩克(鹤壁)镁 基材料有限公司对清洁生产工作和所取得成果的介绍,以及咨询单位对清洁生产技术咨询过程的汇报,验收组进行了现场核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鹤环[2009]20号文件及我省有关要求,开展了生产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审核。该企业领导高度重视,组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审核计划和奖罚措施,确定的清洁生产方案紧密结合生产工艺,在实施无低费和中高费方案后,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审核报告按照国家和省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报告编制规范,审核过程清晰,选择的审核重点明确,内容全面,工作细致,提出的清洁生产方案和预期目标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审核报告结论总体可信。 三、验收组原则同意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建议: (1)进一步完善报告内容,对报告中审核前后产能变化、生产工艺变化情况等做出说明。 (2)进一步核准清洁生产审核前后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及审核后污染物减排量。补充审核前后废气处理设施一览表。 (3)补充完善审核前后镁平衡图、水平衡图。 (4)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应保持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成果。结合企业生产和研发情况,进一步制定持续清洁生产方案,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